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入口意象


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台灣建築雜誌2017年9月 Vol.264
6942 2017-09-06


作品檔案1591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入口意象
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圖片提供: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攝影:甘捷曼

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原為自1968年遷入「軍法學校」舊址的「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及「國防部軍法局」所屬單位與看守所的所在地,1970年「國防部軍法局」遷出,僅保留所屬法庭及看守所,並興建了「國防部軍事情報局看守所」,為1980年影響台灣政治與民主發展歷史的「美麗島大審」及許多重要政治人物被拘留的所在;隨著1987年解除近達三十九年的「全省戒嚴」,自1949年起的「白色恐怖」統治亦於1991年廢除《懲治叛亂條例》宣告結束;直至2002年經文建會決議,登錄此園區為歷史建築,並規劃就地保留為「景美人權紀念園區」。

「入口意象」設置於2007年,園區移交文建會經管後,原僅為改善隱藏於秀朗橋邊不明顯入口的地景設計,因相關設施與場域的塑造引發受難者及廣大民眾的共鳴,遂於2015年增設受難者名牌成為景美人權紀念園區「人權紀念碑」。「入口意象」以昔日「禁錮」的「高牆」為元素,錯落的高牆如利刃般穿透而過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的廢墟,是對「威權」的「解構」;平行、轉折的高牆或寬或窄,在「壓迫」與「解放」之間,延伸進入園區象徵「自由」的「白鴿廣場」,蜿蜒行進於牆間的壓迫下,牆頂的一線天與盡頭微露的光明,揭示了人權「解放」的希望。

「人權紀念碑」乃利用原「入口意象」牆體與空間,將安置受難者名牌的裝置以另一種獨立的構造與原牆體交織共構、穿越延伸,彼此蛻化而成為一體。
紀念碑名牌以活動印章的模式設計,以因應至今仍持續考證中的「白色恐怖」歷史以及陸續發掘出不斷改變中的受難者名單。(文: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作品資料表 
作品名稱: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入口意象、白鴿廣場及人權錄名紀念碑
業    主: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
地    點:新北市新店區
用    途:一層:入口意象、白鴿廣場及紀念碑
               二層:儲藏空間/多功能使用

建    築
事 務 所: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主 持 人:簡學義
參 與 者:簡學義、洪士恭、黃翔、陳逸人、周子艾、梁維興、顏睦軒、林郁裴
監   造:周子艾、陳逸人、洪士恭、梁維興
結   構:江文良土木結構技師事務所
水電、空調、消防:立三電機技師事務所
室    內: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顏睦軒
景    觀:竹間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洪士恭、林郁裴
照    明:乙太設計顧問有限公司

施    工
營造廠:長洲營造有限公司、偉太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鋼 構;福三機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基地面積:3,373㎡
建築面積:366㎡
樓地板面積:632㎡
層    數:地上二層

(完整作品內容請參考《台灣建築》2017年9月號,Vol.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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