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整建維護方式辦理更新重塑都市景觀與改善環境品質已漸獲市民重視,為協助市民建物翻修。臺北市政府提供補助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拉皮)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協助民眾改善居住環境品質及塑造優質都市景觀,積極推動老舊或窳陋社區加速更新改建及整建維護,自2006 年起逐年編列整建維護補助經費,透過補助建築物外部、本體及內部公共設備等整建維護所需經費,提昇市民整建維護之意願,自2006至2010年度總計已編列補助經費 1.45億元,自95年至99年度止共受理申請案件119件,核准補助案件共58件。
為進一步落實改善老舊社區及更新、整建與維護,臺北市政府 2010年更編列經費 4,000 萬元,並配合於 98 年 3 月 27 日 修正 【臺北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實施辦法】 ,以提供市民申請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並提高每案補助金額,以不逾核准補助項目總經費 45% 為限(原為 1/3 ),新增位於本府公告為整建或維護策略地區,得酌予提高至 70% ,希望藉由提高補助額度鼓勵市民改善自家住宅環境。
今年度接受受理日期已截止(至99年4月30日止),市民申請非常踴躍,共受理35件。來不及申請的民眾不用擔心,市府因配合「臺北市老舊中低層建築社區辦理都市更新擴大協助專案計畫」其中行動計畫三,針對本市7樓以下且無電梯之建物,公告受理第二階段之補助受理期間,自99年8月2日至99年11月1日止,歡迎民眾踴躍申請。
詳細整建維護資訊,請至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網站( http://www.uro.taipei.gov.tw/),倘對於法令有不了解,歡迎電洽臺北市都市更新處更新事業科(
02-2321-5696
)。 |